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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第一季度假冒化妆品警示通报

发布日期:2019-04-12 字号:[ ]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一季度发布的不合格化妆品通告,经标示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现场核查,48批次产品标示生产企业否认生产,声称为假冒产品,1批次进口化妆品为假冒产品。(详见附件)

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县区市场监管局结合日常监管对辖区化妆品市场加强监管,一旦发现上述产品立即下架、停售、查封和依法查处,并深查深究问题产品经营者的采购渠道,发现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黑窝点的,要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惩处,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群众安全使用化妆品。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轻信化妆品虚假和欺诈宣传,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化妆品,索取并保留相关票据凭证。如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产品仍在销售的,请及时进行投诉举报,举报电话:0931-12331,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王马巷12号。

 

附件:2019年第一季度假冒化妆品信息.doc

 

 

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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