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政务动态>公示公告
兰州市特种设备应急处置中心
政府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1-07-12 信息来源:兰州市特种设备应急处置中心字号:[ ]

根据兰州市政府采购有关要求,为确保单位采购项目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现对兰州市特种设备应急处置中心《2021年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叉车、起重考试场地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告,欢迎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及经营,财务独立,运作合法,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相应资格,有能力提供货物及服务,并能提供及时完善后期服务保障的供货商前来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兰特处自采2021-001

二、预算金额:壹拾伍万元

三、项目内容:

1、租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实操考试场地所需1000平方米;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实操考试场地供应方需提供以下考

试用设备:叉车(手动挡燃油3t)、桥式起重机(3t)、门式起重机(3t);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实操考试场地维护及考试用设备维护由供应方负责保障;

4、供应商需根据我方要求保障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工作顺利开展。

四、供应商提交文件要求: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交供应商报价文件一份并加盖公章密封,信封上标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盖章)、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文件按下列顺序编制页码并装订成册。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法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叉车、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档案;

6、场地相关证明;

7、报价表(价格应包括场地和设备租赁费用;价格采用唯一价格,即不得为某一范围价格);

8、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9、提供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以上为必须提供的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另标注 “与原件一致”字样或加盖“与原件一致”条章。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若法人授权人参加投标,须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五、报名相关事宜

1、报名与递交文件一次性进行;

2、递交文件当日请携带相关证照原件。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2日至2021年7月16日(5个工作日每天9:30--15:00);

 

 

报名地址:兰州市特种设备应急处置中心(兰州市城关

区北城壕4号)

 

 

联系人:徐洁

联系电话:0931-5116601

 

 

兰州市特种设备应急处置中心

2021年7月8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