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对申报第八届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企业(组织)和个人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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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实施办法》(甘政发〔2021〕81号)规定,按照《关于开展第八届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企业(组织)和个人自愿申报、资格审查等环节,兰州市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拟推荐兰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11户企业(组织)、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创新班组等6个班组和甘肃中云数投科创有限公司金于熙等6名个人参加第八届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评选,现予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一、拟推荐参评企业(组织)名单: 兰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中农威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车兰州机车有限公司 兰州兰泵有限公司 甘肃第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甘肃第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兰州正大有限公司 兰州市第八十一中学 兰州市金城实验小学(北京第二实验小学兰州分校) 兰州市西固区福利东路第二小学 兰州市东郊学校 二、拟推荐参评一线班组名单: 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运营创新班组 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复兴号(进取)QC小组 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甘肃省尾矿处置行业技术中心 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质班组 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工业院班组 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提高除尘罩的粉尘捕集效率QC小组 三、拟推荐参评个人名单: 甘肃中云数投科创有限公司 董事长金于熙 甘肃省机动车环保检测行业协会 副会长张玉泉 中车兰州机车有限公司风电事业部 总经理马志文 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科技部长陈天镭 甘肃第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总工孙学武 甘肃第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装饰公司经理韩玉龙 四、公示时间 从2022年7月18日至7月22日,公示期5天(工作日)。 五、反映问题的方式 1.在公示期内(9:00—17:00),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兰州市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违法违规等问题。 2.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具体详细。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并有可联系的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兰州市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调查属实并影响参评资格的,依据有关程序取消申报资格。 3.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强 联系电话(传真):0931-4606207 13919764387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王马巷12号兰州市市场监管局王马巷办公区质量发展科 邮政编码:730030
兰州市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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