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晶代表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系统做好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建议》收悉。根据我局工作职能,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1.2024年2月下发了《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学校内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中除了春、秋季开学前后专项整治外,对日常学校内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也提出了要求,确保了学校内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长效监管机制。
2.今年3月份,国家总局抽条各省局部分人员,采取互查的方式对全国学校食堂进行专项检查,极大地促进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
3.中高考前对学校内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集中检查。
4.今年以来。对学校食堂及托幼机构食堂进行了两次联合检查。
5.根据工作安排定当期不定期对各县区学校内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目前,春季学校内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已经结束,效果明显,食品经营者第一责任人意识有了显著提高、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制度落实情况明显好转。学校内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仍在进行中。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1.市市场局每年春、秋开学之际,都要下发通知,进行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检查校园周边200米以内食品经营门店进行专项检查,落实禁止销售“辣条”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健康食品的规定、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涉黄涉暴、低俗包装、香烟造型的“无底线营销”食品以及不良诱导因素的“鼻吸能量棒”。
2.根据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和学校食堂及托幼机构食堂经营现状,适时进行专项整治。
3.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提高广大师生食品安全自我防范意识。
4.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无证无照经营、销售“三无”、过期等不合格食品行为。
5.积极配合城管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小商小贩专项整治活动。
6.督促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对经营者进行培训,监督其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1.继续巩固学校内及周边食品安全和学校食堂及托幼机构食堂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2.继续加强学校内及周边食品经营户和学校食堂及托幼机构食堂日常检查频次和力度。
3.继续加大学校内及周边食品经营户和学校食堂及托幼机构食堂经营者的培训力度,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自律意识。
4.认真督促学校内及周边食品经营户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各项制度,杜绝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市场。
5.加大行政执法力度,震慑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6.加大宣传力度,帮助广大学生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学校内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方面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衷心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关注、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联系单位: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18919957220
联系人:张明钰
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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