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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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兰州市人大十七届四次会议
第59号议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10-09浏览次数: 字号:[ ]

杨媛代表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老年人助餐服务的建议》收悉。根据我局工作职能,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按照国家、省积极发展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部署要求,我局持续加强全市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管,目前全市共有持证养老机构食堂21家(公办9家,民办12家)。通过整治和规范,养老机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明显增强,硬件条件改善较大,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有所提升。

一是压实工作职责,落实主体责任。近年来,按照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要求,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及时督促养老机构开展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和专项自查,对各类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养老机构能够按照《甘肃省食品生产经营者自查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要求,从组织制度建设、许可情况、食堂环境、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清洗消毒、加工制作及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方面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并按要求落实食品安全相关法定职责和规定,确保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

二是强化日常监管,排查安全隐患。要求各养老机构不断改进、完善管理制度和流程,严把食品加工供应关、采购查验关,建立管理队伍绩效考评制度。严格审核大宗商品供货商资格并签订供货协议,做到票随货走,票证齐全。同时积极发挥陇上食安一体化平台“互联网+食品安全”智慧监管优势,对养老机构单位食堂环境卫生、原料贮存、加工操作、索证索票、台账记录等实施网上巡查。目前已对21家养老机构食堂开展多轮网上巡查,联合市民政部门对“小山至善老年公寓”“兰州瑜渊士博养老服务中心”等养老机构食堂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并形成问题清单,要求县区及时追踪整改,对整治后仍达不到食品安全要求的,坚决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并通报民政部门。上半年,联合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你点我检进养老院”问卷调查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进一步提升养老机构食品安全水平。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是强化部门联动,开展专项整治。建立完善部门信息通报机制,联合民政部门每年定期组织开展全市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排名靠后的进行通报,要求限期整改。通过整治,及时排查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确保食品安全状况逐步提升。

二是加强培训考核,推进智慧管理。通过“食品安全宣传月,宣传周”等活动,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推动养老机构规范化发展。今年上半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4期,利用远程培训系统组织万人以上食品从业人员培训4次,其中对养老机构负责人、食品安全员、从业人员开展3次专题培训,培训人员180人次,详细讲解《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知识并进行考核。积极发挥陇上食安一体化平台“互联网+食品安全”智慧监管优势,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手段,对养老机构单位食堂环境卫生、原料贮存、加工操作等重点环节实施监督检查,有效降低食品安全隐患。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老年人助餐服务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引导老年人助餐服务达到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要求,结合我局职责,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加大日常监管力度。进一步强化养老机构对食品安全管理重要性的认识,针对食品安全方面存在问题找差距、确定改进目标。继续加大与民政部门的配合,做好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日常监管工作。

二是加大投入,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要求养老机构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对食堂基本条件的改善,不断提升管理水平,最大限度降低食品安全风险。按照《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的实施意见》《甘肃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规范》的要求,对养老机构食堂场所设置、布局流程、设施设备等方面予以指导,依照“一院一策”的要求,逐个制定食堂整改方案,并督促其及时整改,防控风险。

三是沟通协作,共筑食品安全防控屏障。与民政等部门进行沟通,形成常态化联合检查机制,共筑监管屏障。突出风险监控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环节,定期对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进行检查,充分依靠基层监管网络协管作用,及时掌握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问题并给予解决。同时增加日常监管频次,并采取约谈、通报、处罚、黑名单曝光等监管措施,有效打击和遏制违法行为的发生。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养老助餐工作方面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衷心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关注、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联系单位: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8400226

联系人:唐占勇

 

 

 

 

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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